驾驶证扣 12 分需要在 15 天内处理。
在这 15 天里,驾驶人要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 7 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需要参加为期 30 天的学习。
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增加或者累积记分每多 12 分,学习时间也会相应增加。每次满分学习,最多 60 天,大型客车等驾驶人最多 120 天。
学习结束后,车辆管理所会在 20 天内对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 12 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 24 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 10 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驾驶证扣 12 分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处理时要带上驾驶证原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如果 15 天内不参加处理,驾驶证会被公告停止使用。